风花二月IP属地:辽宁·盘锦 发布于2分钟前
盖世帝尊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(🧗)到(🐰)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(wei)音集协代理总干事(shi),同时也是(shi)北京鸟人艺术推(🤵)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(🗜)兼(🈹)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(📅)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(🤞)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(zhe)查询天眼查及中(zhong)国(💴)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(jin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(🌽)的版权诉(🔀)讼高达千余(yu)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(qi)音乐作品版(👽)权理应由(➖)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(si)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(wei)其个人公司谋取(🍆)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(zhong)国(guo)裁判文书(shu)网公布的一份(❓)民(min)事判决书显(💜)示,鸟人公司要(yao)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(🤷)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(🌻),并(bing)主张每首(🗒)歌元的赔(🈶)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(qi)诉讼的矛(🔘)(mao)盾在(💏)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(🍶)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(⏸)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tian)天唱(🍹)(chang)》的制作(zuo)人(ren)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(zuo)权(quan)无(👂)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