韫椟IP属地:广东·东莞 发布于36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(de)是,南都记者(🈺)接到报料指出,周(zhou)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(gan)事(shi),同时也(👁)是北京鸟人艺术(shu)推广(💽)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(🔑)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(😲)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(🤬)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(😁)及(🤒)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🛌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(si)是音集协(xie)的会员,其音乐作(🔀)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(🎿)料者称,“鸟(niao)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(🗒)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(gong)司(si)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(🔇)(de)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(fa)起的大(da)量诉讼最终以(🤣)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(dai)价(🛬)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(🌁)务之便(😏)为其个人公(🐏)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(💐)者留意到,年(🏜)月日中国裁判文(wen)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(dui)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(qin)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(✝)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(song)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(🍶)所(suo)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(🚊)“根据《著作(zuo)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(💶)原告应为中国音像(xiang)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(zhe)表演人(ren)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(🧤)实。